【浙江丽水: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力度 全面取消保留金额政策】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蓝筹地产4月3日,浙江省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通知》称,将进一步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政策。给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0.5%的缴存利息补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及以上,本人及配偶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按需灵活提取。
要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力度。新市民、青年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浮20%。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内,新市民、青年人的可贷额度上调为不超过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近12月(含申请贷款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30倍。新市民、青年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租金的,提取限额上浮20%。给予青年人首次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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