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推六大举措规范量化交易!明确加强量化异常交易和异常报撤单行为监管】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落实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要求,沪深两交易所再次发文强化量化交易监管。
2月20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了《量化交易报告制度平稳落地》公告,其中指出量化交易的专门报告制度和相应监管安排已经平稳落地,未来持续加强对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的监测分析,动态评估完善报告制度。
两交易所指出,量化交易已成为重要的交易方式。量化交易在有助于为市场提供流动性,促进价格发现的同时,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在一些时点也存在策略趋同、交易共振等问题,加大市场波动。
因此,两交易所表示将围绕着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强量化交易行情授权管理等六大举措加强量化交易监管。
一是严格落实报告制度,明确“先报告、后交易”的准入安排;
二是加强量化交易行情授权管理,健全差异化收费机制;
三是完善异常交易监测监控标准,加强异常交易和异常报撤单行为监管;
四是加强对杠杆类量化产品的监测与规制,强化期现货联动监管。
五是进一步压实证券公司客户管理责任,完善与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的自律管理协作机制,加强对量化私募等机构的交易监管等等。
六是交易所将加强与香港交易所的沟通,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明确沪港通北向投资者的报告安排,将北向投资者量化交易纳入报告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同日,因“短期集中大量下单,占期间市场成交额的比例较高,引发指数的快速下挫,严重影响了交易秩序”等原因,量化私募灵均被两交所暂停交易三天,并对宁波灵均启动公开谴责纪律处分的程序。
交易所表示,坚守监管主责主业,持续加强交易监管,对影响市场正常交易秩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严的基调和“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快速反应、重拳出击。同时,提醒投资者依法合规参与交易,共同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
两交易所:六大举措强化量化交易监管
2023年9月1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了《关于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程序化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起针对量化交易的专门报告制度和相应监管安排,于 2023年10月 9日正式实施。
两交易所表示,在市场参与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目前上述制度已平稳落地,存量投资者已按要求如期究成报告工作,增量投资者落实“先报告、后交易”的规定,各方报告的质量总体符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量化交易监管打下了基础。交易所将结合报告信息,持续加强对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的监测分析,动态评估完善报告制度。
监管表示,从国际经验看,境外市场普遍对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管,以防范对市场秩序造成负面影响。
下一步,交易所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把维护公平性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借鉴国际监管实践,趋利避害,建立健全量化交易监管安排,从六个方面强化量化交易监管。对于影响市场秩序的异常交易,沪深交易所将坚决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涉嫌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将上报证监会查处。
新规首罚也来了,灵均被沪深两交易所处罚
程序化交易新规后的首次处罚也在今日落地。2月20日,深交所和上交所分别想量化私募灵均投资下发了监管举措决定书。
深交所表示,2月19日,深交所在交易监控中发现,9:30:00至9:30:42,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下多个证券账户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交易指令、短时间内集中大量下单,卖出深市股票合计13.72亿元,期间深证成指快速下挫,影响了正常交易秩序。构成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6.2条第六项规定的异常交易行为。
因此,深交所决定,从2024年2月20日起至2024年2月22日止对宁波灵均名下相关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交易措施,限制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在本所上市交易的所有股票,并启动对宁波灵均公开谴责纪律处分的程序。
上交所的处罚紧随其后。上交所公告,2月19日,上交所在交易监控中发现,9:30:00至9:31:00,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的多个产品大量卖出沪市股票合计11.95亿元,期间上证指数短时快速下挫。经查明,宁波灵均上述交易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7.2条第(六)项“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或者下达交易指令进行程序化交易,影响本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规定。
上交所决定,从2024年2月20日起至2024年2月22日止对宁波灵均管理的相关产品连续实施暂停投资者账户交易的监管措施,即暂停相关产品账户在上述期间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的所有股票交易,同时启动对宁波灵均予以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程序。
42秒卖出深市股票13.72亿元、一分钟卖出沪深股票11.95亿元,两交易所均提及灵均投资“短期集中大量下单,占期间市场成交额的比例较高,引发指数的快速下挫,严重影响了交易秩序”,在业内看来,这也是量化交易被诟病之处,在一些时点存在策略趋同、交易共振等问题,加大市场波动。
此外,深交所还强调,今年以来,宁波灵均名下证券账户已多次因异常交易行为被深交所采取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但其仍未改正,继续发生异常交易行为。
去年9月已发布程序化交易监管八大要点
监管此前系列举措发布中,肯定了近年来程序化交易对A股市场的发展助力,也强调特定市场环境下存在加大市场波动的风险,有必要因势利导促进其规范发展。早在去年9月上交所、深交所各自均发布《报告通知》和《管理通知》具体执行细则,对程序化交易监管八个重要关注点:
一是强调程序化交易定义。是指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或者下达交易指令在交易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包括按照设定的策略自动选择特定的证券和时机进行交易的量化交易,或者按照设定的算法自动执行交易指令的算法交易以及其他符合程序化交易特征的行为。
二是强调对程序化交易实施报告管理制度。两交易所强调未经报告的投资者不得进行程序化交易。具体要求按照本所《关于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执行。
三是会员加强自身及客户的管理。强调会员应当加强自身及其客户程序化交易行为的管理,对可能严重影响市场价格和流动性的指令加强监控,及时识别、管理和报告客户涉嫌异常交易的行为。
四是会员的前端管理。交易所提出,客户程序化交易可能影响交易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会员可以采取拒绝其程序化交易委托、撤销相关申报等措施。
五是对四类行为的重点监管:(一)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证券交易量或者交易所系统安全的异常交易行为;(二)最高申报速率达到每秒300笔以上,或者单日最高申报笔数达到20000笔以上的交易行为;(三)多只证券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明显异常,期间程序化交易大量参与的;(四)本所认为需要重点监控的其他事项。
六是对程序化交易的“量化要求”。程序化交易投资者最高申报速率达到每秒300笔以上或者单日最高申报笔数达到20000笔以上的,交易可以视情况采取调整异常交易认定标准、增加程序化交易报告内容等措施。
七是现场或者非现场检查。交易所可以根据自律管理需要,对涉及程序化交易的相关主体遵守本通知及本所有关程序化交易报告管理通知的情况进行现场或者非现场检查。
八是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发生异常交易行为、违反有关程序化交易报告要求,或者存在其他违反本通知规定情形的,交易所可对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对会员单位同样如此。
来源:财联社
作者: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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