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调整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标准 市区调整为2000元/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12月11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调整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调整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标准,具体为: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2000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为1200元/月。新市民、青年人在本市无自有住房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可全额提取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其中,新市民为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3年的缴存人;青年人为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缴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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