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邦股份冶炼厂“近日”发生喷溅事故 致现场人员3死14伤

时间:2024-08-14 11:25:14 编辑:

导读 【恒邦股份冶炼厂“近日”发生喷溅事故 致现场人员3死14伤】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王惠 8月12日...

【恒邦股份冶炼厂“近日”发生喷溅事故 致现场人员3死14伤】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王惠 8月12日晚间,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邦股份”,002237.SZ)发布公告称,近日,冶炼一公司侧吹炉放铜口突发喷溅,造成现场人员3死14伤。

恒邦股份表示,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救援,第一时间将受伤人员紧急送医治疗。截至公告披露日,3名员工在住院治疗期间死亡;3名员工正在住院治疗中,状况平稳;伤情较轻的11名员工已经出院。

值得注意的是,恒邦股份的公告中并未标明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办过此类案件的律师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事故公告应当注明事故发生的确切时间,或应当注明不能公布事故时间的原因。恒邦股份的公告既没表明事故发生的时间,也没表明事故上报监管部门的时间,削弱了公众的知情权。事故是否发生时间较久,恒邦股份是否上报该事件的时间较晚,以及恒邦股份是否有意逃避公众对处理该事故的跟踪监督还存有疑惑。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等内容。

对于该事故,山东省人民政府已成立调查组。目前,该事故原因与人员死亡原因还在进一步分析调查中。

针对该事故对公司的影响,恒邦股份表示,公司尚未收到事故调查组对本次事故出具的事故调查报告及相关处理意见,暂无法准确预计本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后,所涉冶炼一公司停产整顿,待调查部门出具结论意见并整改验收合格完成后恢复生产,公司其他单位生产经营均正常进行。经公司初步预计,本次事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通过后续的生产调整,将本次事故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

资料显示,恒邦股份位于山东省烟台市,创建于1988年,2008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19年成为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主要从事黄金矿产资源开发、贵金属冶炼、高新材料研发及生产、国际贸易等业务,主力产品为黄金、白银,年产能为黄金70吨、白银1200吨。

据披露,恒邦股份冶炼一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130.91亿元,占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的19.96%;2023年度贡献净利润9513.70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19.52%,占公司合并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45%。

2023年,恒邦股份营收655.77亿元,同比增长31.03%;利润总额为5.5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4%;归母净利润5.16亿元,同比增长3.33%。

对于本次事故,恒邦股份表示,公司对不幸遇难者表示沉痛哀悼,对受伤员工和遇难者家属表示深切慰问,事故善后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恒邦股份曾发生员工硫化氢中毒,先后14次治疗未愈身亡案,家属诉至法院要求赔偿。2019年12月9日,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恒邦股份赔偿79.3万元。

恒邦股份不服判决结果并提起上诉。据判决书,恒邦股份在上诉中欲力证员工身亡与职业病硫化氢中毒有关缺乏充足的证据。最终,二审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对于本次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恒邦股份为何不披露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对员工后续的赔偿问题,经济观察网记者致电恒邦股份董秘处,对方表示“后期有进展会发布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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