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乐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并非由“中国第十冶金建设公司”整体改制后组建的企业集团,更不是由“中国第十冶金建设公司”更名而来。
2、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22日,公司设立时的企业名称是“中十冶建设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28日在《公司变更变更申请书》中将企业名称变更为“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10月1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给陕西省工商局的(国)名称变核内字[2006]第677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中核准企业名称由“中十冶建设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同时核准以该企业为核心企业组建的企业集团名称为“中十冶集团”,并换发营业执照、颁发了集团登记证。
3、有些单位和个人认为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是在原中国第十冶金建设公司的基础上整体改制后组建成立的企业集团,或由中国第十冶金建设公司更名而来,纯属误解。
4、根据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改制后更换企业名称应到工商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5、并且根据《公司法》第七条的规定,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6、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工商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7、而中国第十冶金建设公司的工商档案中从未有这些变更登记,也未换发营业执照。
8、根据《工商登记档案》中的记载可以证明,“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并非是由“中国第十冶金建设公司”改制后重建的公司,也不是由“中国第十冶金建设公司”更名而来,而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主体。
9、公司设立、变更应以工商登记为准,工商登记是认定公司主体的权威的、合法的依据。
10、2、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第十冶金建设有限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主体。
11、中十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22日,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在陕西省西安市,注册资金为1.5亿元。
12、而中国第十冶金建设公司成立于1948年,公司性质为国有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住所地在陕西省华阴市,注册资金为1.1123亿元。
13、中国第十冶金建设公司按照国家政策性破产的规定,于2007年10月20日申请破产,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10月29日,在[2007]渭中法民破字第07号民事裁定书中对中国第十冶金建设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予以受理,并在2007年12月29日,在[2007]渭中法民破字第07-7号民事裁定书中宣告其破产。
14、为说明两个公司的法律关系,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7年11月13日专门出具证明予以说明,中国第十冶金建设公司与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主体,中国第十冶金建设公司与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没有投资关系,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也不是中国第十冶金建设公司投资设立的,二者之间没有隶属关系(见陕西省工商局证明)由于社会上一些单位和个人的误解,将“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中十冶建设有限公司”混淆为“中国第十冶金建设公司”,将与中国第十冶金建设公司发生的经济关系,混淆为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给我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很大困扰。
15、为了向社会各界朋友消除误解,本律师经过授权,特通过媒体及本公司网站发表以上声明,希望与中国第十冶金建设公司发生经济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以免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16、特此声明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司天成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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