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去世后仍出具审计报告,什么情况?协会通报】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近日,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近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典型案例通报。目的是希望辖区会计所引以为戒,积极整改,强化质量控制,提升执业水平。
案例显示,有的会计师事务所隐瞒审计报告,逃避检查。
有的允许注册会计师在本所挂名执业,允许本所人员以挂名注册会计师名义执行业务、以已去世注册会计师的名义出具审计报告。
隐瞒报告逃避检查
一个案例是,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混乱,质量管理严重缺失。
A会计师事务所于1999年成立,共有员工21人,其中注册会计师6人;2021年1月—2022年6月出具报告533余份,业务收入220余万元。检查发现A所质量控制体系存在严重问题。
质量控制复核存在缺陷。未实施报告签发流程和审批,10份审计报告(占抽查报告18份的55.56%)没有报告签发件或类似文件;项目复核记录流于形式,抽查报告复核底稿只有业务复核核对表,无必要的书面复核意见和按复核意见处理的书面回复记录,复核工作未能发现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无法有效控制执业风险。
存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的违规行为。抽查的18份审计报告底稿中,有10份审计报告和1份验资报告审计程序严重缺失、主要审计程序实施不到位。
未如实提供已出具的审计报告,逃避检查。A所通过套用已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的审计报告的文号,隐瞒了2份重复编号的审计报告,逃避检查。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这一案例进行了剖析,称A所合伙人各自承接和执行自己开发的业务,内部相互不承担责任,无合伙文化,主任会计师无法对质量控制承担最终责任,股东的质量管理和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均无法对业务质量进行有效管理,导致建立的质量控制体系在设计以及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事务所及其人员的执业行为在很多重大方面不符合质量控制相关规定、职业道德守则和业务准则的要求,执业质量存在严重问题。
以去世注册会计师名义出具报告
另一个案例是,事务所允许挂名执业。
B会计师事务所于2007年成立,共有员工31人,其中注册会计师11人;2021年1月—2022年6月出具报告1500余份,收入1000余万元。检查发现B所质量控制体系存在严重问题。
允许注册会计师在本所挂名执业,允许本所人员以挂名注册会计师名义执行业务、以已去世注册会计师的名义出具审计报告。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B所允许3名注册会计师在本所挂名而不在本所专职执业,允许本所其他人员以挂名注册会计师的名义执行业务。
未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自2017年6月至2022年6月期间,B所以在本所挂名但实际上不在本所执行业务的注册会计师的名义,对外出具有上述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的鉴证业务报告1072份。
未按准则相关规定修订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未执行质量控制逐级复核程序。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表示,B所未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事务所文化,重业务数量,轻业务质量,风险防范意识薄弱,股东的质量管理和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导致建立的质量控制体系在设计以及执行方面存在重要缺陷,不能合理保证事务所及其人员的执业行为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质量控制相关规定、职业道德守则和业务准则的要求。存在质量控制管理不到位、复核程序流于形式、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允许注册会计师在本所挂名执业并允许本所人员以他人名义执行业务、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不恰当等问题。
据悉,为持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日常监管工作效能,进一步规范广西注册会计师行业审计工作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以近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和投诉举报调查中发现的严重执业违规行为为基础,选取具有代表性、涉及行政处罚及行业惩戒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望各事务所引以为戒,对照案例中的问题,认真自查自纠,正视问题,积极整改,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增强风险意识,强化质量控制,提升执业水平。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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